進入保險業後,會聽到雙十法則,雙十法則就是在您的年收入及保障間的一個計算規則。
雙十法則是指以年收入十分之一做到年收入十倍的保障,舉例來說,若年收入 50 萬,用 5 萬元做到至少 500 萬的保障。但縱觀下來,似乎也沒有多少保戶能做到這麼高的保障。這裡,我要說的是,我覺得雙十法則並不適用每一個人,因為保險本身就是一個風險轉嫁及填補缺口的金融產品,不適用在年收入的比例上。先拿我自己本身規劃來舉例,30 歲男、未婚。我之前文章中提到,醫療險我會以雙實支來規劃,以保險年齡 30 歲來買的話,富邦實支 20 單位為 4459,以整數 4460 來計算,再搭配主約壽險最低保額 10 萬,費用抓整數 3000,共 7460 元,第二家若也是同樣費用的話,共 14920,日額可達 4000 元以上,實支額度超過 25 萬。意外險以 300 萬保額來規劃,職業等級第二類,抓平均值年繳 2500 元,重大疾病也是以定期險選擇,保額 100 萬,年繳 1900 元,以上共合計不到兩萬(且壽險主約快則一年,慢則兩年就有保單價值準備金,可以選擇辦理繳額繳清,不必再繳納該壽險保費),月繳不到 2000,日繳不到 70 元(保險公司都很喜歡用一天多少的小錢來向客戶說明),但是保障卻比許多人還足夠,更可以享受比較好的醫療品質及環境。
看到這邊,你會說,這些都是定期險,隨著年齡增長,保費會愈來愈貴,的確,保費會愈來愈貴,且也只到 75 歲左右,但我可以確定的是,我每年都繳的起保費,不會造成負擔。而這差額,我本身可以做自己資產的累積,也或許,累積到一定程度,我的雙實支可以調整為單實支,意外保障調整為 200 或 100 萬等等。也因此,我在前篇文章才提到,規劃醫療險,別以終身為規劃,因為未來 20 年實在太長,保費也太高,萬一中途有其他產品問世(例如我一直強調的實支很多人應該不願再加買),可以彌補現有社會保險的不足,但因 20 年終身醫療尚未繳完,也無力或信心再加買,不是很可惜的事嗎?
在本身規劃保險前,應該都會有個底想要有怎樣的保障,例如我若住院就是不想花大錢來開刀或住院,若我發生意外,是否由保險公司幫我出醫藥費,因為我可能暫時無法工作,甚至還有一點保險金彌補我的請假損失。保險公司會用照顧你一輩子來宣傳,但,若照顧一輩子為什麼老是有新的產品問世及來推銷呢?且還是另一張終身的產品,終身一張未繳完就來另一張, 終身保險變成終身繳保險費,且是同樣保障下的高昂保費,真的理賠下來,那金額還不夠支付我下年度保費,本末倒置。風險不但沒有轉嫁給保險公司,自己就被每年的保費一個頭兩個大,這樣就不是保險公司,叫銀行。另一個問題是,很多人會說這個有還本,有去有回,聽起來很划算,但在還本前提下,請先瞭解,還多少,什麼時候還?若是 20 年後還,保障即中止,那 20 年後要繼續有該保障,不是要再另外買嗎?最不浪費錢的做法,就是用最低的金錢,買最純的保障產品,醫療就是醫療,意外就是意外,不要再有還本、終身等元素,羊毛永遠出在羊身上,保險公司的精算師不是你能算計的。
我相信應該很多保戶會聽到業務員會說要做保單健檢、調整,的確,是要定期調整,畢竟保險這種金融產品隨時代演進,要撐個 20 年後還夠用,是不可能的事。時間是最公平的東西,10 年之後,你我的年齡也都增加 10 年,怎樣的年齡要花怎樣的保費也都是保險公司單方面決定,改變不了。也因此,規劃、調整是要根據現有的醫療環境、社會保險不足之處去補強,以三至五年為一單位做定期檢查,平常已有健保、勞保甚至產險的支出,若在商業人身保險上一味追求終身、75 歲以後要有保障,那是追求不完的高昂代價,真的不需要為了三四十年後無法預期的環境來規劃,如同前篇的例子,20 年後,F16 還能上戰場嗎?還是只能拆下來當鍋碗瓢盆呢?
最後,我要說,有能力買保險是件幸福的事,生活中可以多一層保障能在工作打拼、家庭經營上比較沒有後顧,但前提是,這保費要合理、保障要充足,小保費就能有小確幸,而別讓高保費成為負擔,且不叫甜蜜,叫沉重。